警惕诈骗分子利用“屏幕共享”实施诈骗!
格尔木市公安局反诈中心提醒:不与陌生人开启“屏幕共享”,不在“屏幕共享”的情况下打开支付软件、银行账户等操作界面或进行涉及输入密码、转账汇款等相关操作。
近年来,“屏幕共享”被大众广泛使用。然而,诈骗分子也开始利用视频会议软件中的“屏幕共享”功能获取受害人银行卡的账号密码、验证码等信息,从而达到诈骗的目的。
在我市已发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,有不少受害人都因与犯罪分子屏幕共享导致账户里的资金被盗走。
典型案例:
我市一名受害人接到陌生电话,对方自称是淘宝的客服,声称她买的产品有质量问题,现需要向她理赔。在对方的诱导下她下载了腾讯会议app,通过屏幕共享功能,输入银行验证码,结果被骗。
屏幕共享骗术分析
第一步:诈骗分子获取受害者信任
诈骗分子通过微信、QQ、抖音、短信等发布各种诈骗广告,并以各种手段骗取受害人的信任。
第二步:诈骗分子诱骗受害者开通“屏幕共享”
获取当事人信任后,诈骗分子诱导受害人下载可共享屏幕的软件,并诱导受害人开启“屏幕共享”。诈骗分子通过一些App自带的“屏幕共享”功能,达到实时监控受害人手机的操作目的。
第三步: 诈骗分子实时监控受害人短信验证码
诈骗分子利用受害人透露的银行卡号,诱导受害人通过登录手机银行进行转账,诈骗分子通过实时监控获得受害人银行卡的短信验证码。
第四步:诈骗分子“成功”实施诈骗
诈骗分子通过偷偷截获的验证码,进行转账操作,在受害人毫无知情的情况下,将受害人的钱转走。
格尔木市公安局反诈中心提醒:
不与陌生人开启“屏幕共享”,不在“屏幕共享”的情况下打开支付软件、银行账户等操作界面或进行涉及输入密码、转账汇款等相关操作。
供稿 | 反诈中心
编辑 | 政治处 宣传科
审核|政治处 宣传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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